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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科技)

公司代码:603897公司缩写:长城科技

债券代码:113528公司缩写:长城可转换债券

首先,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1.2公司所有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顾林祥、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建利、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永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的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

2.2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

单位:股份

2.3截至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无限售优先股股东总数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和财务指标的重大变化及其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的进展、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和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34亿元,期限6年,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初始转换价格为每股24.18元人民币;2019年5月16日,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自2019年6月4日起,“长城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为人民币。24.18元/股调整为24.03元/股;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长城可转换债券”自2019年9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详见公司公告:2019-082)。

截至报告日止,共有2.4万元“长城可转换债券”已转换为公司a股,累计转换股份992股,占“长城可转换债券”转换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556054%;截至报告日,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556051%。未转换为股份的“长城可转换债券”金额为633,976,000元,占“长城可转换债券”发行总额的99.996215%(详见公司公告:2019-088)。

3.3报告期内逾期未兑现的承诺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个报告期末累计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可能出现亏损或重大变化的预警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浙江长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林祥

日期:2019年10月28日

来源:冯耀宗博客,欢迎分享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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