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经常说“莫须有”这个词,但是你知道它的起源吗?你知道这个词第一次被使用时是什么意思吗?
“不必要”一词来自《宋史?岳飞传》:“监狱会优越,而韩世忠是不公平的,所以这是真的。”费子云和张不得而知,但他们的事件却是莫须有的。史忠说:“你没有三个字,为什么还要服从世界呢?”"
翻译成现代汉语解释,即岳飞被捕入狱后,韩世忠气愤地问秦桧:“岳飞谋反了吗?”秦桧回答说:“虽然没有找到岳飞的儿子岳云写给张喜安的谋反信,但确实发生了叛乱。”韩世忠气愤地说:“你有‘不必要’这个词,为什么还要为世界服务呢?”这就是“莫须有”这个词的由来。
然而,历代学者对“莫须有”三个字的解释却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清代的于认为是宋代的口语,意为“可能”或“可能”,因为在一些地方方言中,至今仍使用“徐默”一词。如《许穆》、《荀》和《辛弃疾》。从这些方言的口语中,有“思考”、“估计”和“思考”的意思。
笔者认为,秦桧作为一个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手,绝不会说“可能”、“也许”、“估计”这样的模棱两可的话。这并不是要告诉全世界,岳飞的叛乱没有被调查清楚,指控是随意设置的。
一些现代学者也认为“徐默”一词是宋代的口语,但“不必要”的意思是“不是吗?”这个解释似乎没有意义。原因很简单,既然秦桧想以罪名扳倒岳飞,他怎么能留有余地呢?这不是在等韩世忠为岳飞辩护吗?同样,在最初的对话中翻译这个句子也没有意义。"岳飞之子岳云写给张喜安的谋反信虽未找到,难道不是这样吗?"这意味着关键的物证没有找到,然后问别人,“他无罪吗?”这完全不符合语言对话的逻辑,也不符合秦桧想要表达的意思。
笔者认为,由于许多学者倾向于将“徐默”解释为一种口语,同一种口语在不同的场合使用时有不同的含义,所以如果你想理解“莫须有”的含义,自然要根据当时的背景来判断。
绍兴十一年(1141年),南宋派遣使者与徐金国谈判和平,徐金国提出了第一个条件:“只有杀戮和飞行才能实现和平。”为什么徐金国把“杀岳飞”作为和平谈判的前提?因为岳飞的军队杀了太多的徐金国士兵,他们恼羞成怒;其次,岳飞的军事才能是对徐金国的巨大威胁。
宋高宗赵构极力主张与金氏和平相处,因为他觉得南宋无法与金氏对抗,所以他决定放弃抗战,同意和平;岳飞则坚决反对的主张,坚持以武力对抗晋人,反对和谈;此外,岳飞还多次公开主张欢迎被徐金国软禁的前皇帝宋钦宗回国,这直接侵犯了赵构的利益。
可以说,岳飞的任何主张都不会对宋高宗和赵构不利。想象一下,如果你同意岳飞的抗金,如果你失败了,你将直接面临亡国的危险。赵构没有说他会继续做皇帝。他能否保住性命是个问题;如果岳飞打败了徐金国,那么他将欢迎前皇帝宋钦宗回来。赵构在宋高宗的位置是什么?是退位吗?还是放弃前任皇帝?因此,站在赵构的立场上,不难理解他为什么指示秦桧处死岳飞。
作为此案的主谋,秦桧自然得到了赵构的授权,所以他列出了一系列针对岳飞的罪名。
此外,大理寺作为审理岳飞案件的地方,是主管监狱的中央司法机关。如果你想除掉岳飞,你必须使指控成为事实,而且你永远不会以含糊的罪名将岳飞这个德高望重的省政府官员处死。
说了事件的背景后,让我们来分析一下秦桧所说的“没有根据”。面对韩世忠的问题,秦桧必须给出一个肯定的回答。秦桧是首相。对于岳飞这样的大案要案,这是他精心设计的。你怎么能给一个看似一无所有的指控呢?因此,笔者认为“不必要”的意思是一定存在而且应该存在。
如果你把这样一个肯定的回答放在文中,那更符合双方的对话场景:韩世忠愤怒地问秦桧:“岳飞是否犯有谋反罪?”秦桧回答说:“岳飞的儿子岳云写给张喜安的谋反信虽然没有找到,但一定是(应该是)谋反了。”因此,韩世忠会问秦桧:“如果岳飞一定有谋反之罪,他为什么能说服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