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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VS山东,两场比赛8次技犯109次犯规2次被驱逐,谁该为此负责?

各位好!有了这个问题,我谈点关于CBA裁判的看法。一,比赛场上运动员是主体,裁判只能通过执判艺术引导运动员什么不能做,做什么是错的。裁判不能想着掌控、把握比赛,要让运动员尽量发挥技战术,使比赛更具观赏性。如,一场四节的比赛打了3小时,太说明问题了。二,裁判场上执裁一讲业务能力,二讲执裁艺术(注意:不是把控结局的艺术),前提是裁判心态是公正平和的,反之执裁艺术就成了高层次黑恶遮羞布。如,对福格森的上腿动作,裁判和篮协的不作为,表面看是为了系列赛更精彩,是执裁艺术,但失去了规则约束和公平,致使后面辽宁对广东,浙江对山东比赛中的乱象。再如昨天浙队与山东比赛,闫军判睢冉的第二次技犯。闫本处前场引导裁判位,对后场的判罚不是第一责,当判后场严重犯规时,甚至一般犯规都应征求后场跟随裁判意见,以免误判。闫裁却以充分自信和抽象的艺术表现急速回跑六米多,把睢然罚下,给自己造一次重大乌龙。三,执裁要果断,但不能总是凭主观好恶,更不能去充分表演,裁判是运动场上的配角,总想冲到运动员前面去表现就不对了,处处都有你,观众眼里总看到你,那还是体育比赛吗?浙队与山东队首场,乔裁判给山东队员睢冉的违体沒问题,睢和教练有异议属正常心理,是”讨价还价”,可乔裁夸张的表情和动作就不是果断和艺术了,乔裁怎能比运动员还有激情,怎能把你的怒火发挥你的工作?你是执裁还是要与整个山东队群欧,而且如此极致。是运动员与你有仇,是CBA与你有怨,是这项运动与你有恨,还是别的?应是基本素质问题。这一点上乔龙升先生做的不合格。四,以前说过篮球是运动,也是规则下的游戏。规则由裁判具体实施。现在的CBA很火也很好,问题也不少,最主要的,最直观的问题就是裁判问题。裁判的公正性问题,业务水平问题,对其管理问题。解决了裁判问题CBA会更繁荣!

对此大家怎么看,姚明为首的篮协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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